富貴嫂還是挺八卦的,閑扯半天都沒說到重點上。
“三小姐,我們夫妻都是本份人,你以後偷跑出來别到處瞎逛,先來這小店找我們,有不知道的就問,我們一定盡力幫你”。
“我想把這镯子換成銀子”。
戈1小對什麼晉王定王與水大小姐的三角關系不感興趣,那水小姐本身就是個壞人,值不得同情,或者說,她才是直接害死原主的真正兇手。
原主自己掉水裡是個死,僥幸推到陳小姐,自己不掉下去也得死,那姓陳的也是晉王未來媳婦,就晉王這好色勁,害了他的哪個媳婦都不會善罷甘休。
定王那天的做法說完全不是故意的也說不過,做哥哥的惦記着未來的弟媳婦,能叫無辜?
幾個都他娘的不是好鳥!惹不起躲得起,自己空間裡吃穿用都有,趁早離開逛逛才是正道,遠離這群邪惡的渣渣才是上策。
“瞧我給扯遠了,本來是一兩黃金十兩白銀,但小姐這镯子做工講究漂亮,材料又上乘,按理說,這麼一個镯子得管個十三四兩銀子,但當鋪裡不會給太高,隻不過這麼好的東西,喜歡的貴人多,總歸下不了十兩。
出門往東走一刻鐘,再右轉走幾步就有家當鋪,掌櫃的算是個有良心的,給的價高,一般不坑人”。
戈小小終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,順着富貴嫂指的路,很快找到那家當鋪。
因為镯子是一對的,又新奇,份量也要重點,所以當了二十四兩。
這就足夠了,銀子隻是用來應應急,随便買點這個世界的東西遮掩一下,其實那個時代都還是有好人的,就像富貴嫂他們兩口子,那天輕易就對自己施以援手,今天的布料,好奇歸好奇,但并沒有多問,而且又一次熱心的幫了自己。
戈小小漫無目的地閑逛着,肚子餓了就從袖子裡掏出一個包子來吃,邊走邊吃,也沒人在意,這個時代的衣袖挺寬大的,而且裡面還縫有一個袋子,本身就是用來裝東西的,所以她從衣袖裡掏出包子來吃也沒什麼好奇怪的。
其實戈小小說錯了,她沒被人發現異常是因為她邊走邊吃,沒人看清她從哪裡拿出來的吃食,更沒人注意到她吃的東西是什麼,反正戈小小吃的也不慢,解決一個包子很快當。
她雖然穿一身麻布衣裙,雖不值錢,可也是嶄新的,頭發不男不女挽在頭頂有點怪,但看神色并不瘋傻,所以沒幾個人會認為她會邋遢到把一個油乎乎的白面團,不用任何東西包着就放袖兜裡。
也是戈小小運氣好,如果真有人仔細觀察,一定會發現大問題,這時代有白面做的食品,但也許是肉食極少的原因,真沒包子餃子之類的,就有死面餅和炊餅,就電視劇中武大郎叫賣的那炊餅,其實現代叫饅頭,隻是那叫炊餅的饅頭顔色發黃,口感粘膩,不像現代那種又白又松軟。
這時代的人也不時興吃面條,面磨得不夠細,敷皮也除得不幹淨,不好做面條的。
大多數普通人也不吃純小麥面,而是利用小麥面的粘性,混上豆面和其它的雜面,吃法也很簡單,要麼加水和奴後弄成一個厚圓餅,直接放火上烤熟就吃,幹硬硌牙,但扛餓。
另一種吃法就是團成一個空心的圓錐狀,上籠屜蒸熟,名為窩頭,别看這窩頭褐黃褐黃的,但比那火烤的大餅要軟和多了,雖然也劃嗓子眼,但不硌牙,而且顔色的深淺取決于所加的雜面多少。
戈小小吃的這白東西沒人見過,但這裡是京城,是皇帝在的地方,有的是富貴人,不能說自己沒見過的東西就不存在,自己沒吃過的東西就奇怪,人與人的差别其實很大的,這是每個京城普通人該有的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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