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幕籠罩下的四九城,此時街市上依舊熱鬧繁華。
所謂四九城,其實是朱棣遷都時京城的格局,也就是皇城四門和内城九門。
但是在嘉靖朝擴建了部份外城,又新建七門。
但是,在老百姓眼裡,北京城依舊是四九城。
衆所周知,古代中國一直有“夜禁”的傳統。
每到黃昏,城門閉鎖,各坊市也封閉起來,如無要事不得在街上行走,否則稱為“犯夜”,要予以處罰。
但是鮮有人知,實際上古代很早的時候,一些大城裡就開始形成夜市。
夜市,顧名思義,就是在夜間做生意的市場。
最早明确記載夜市的文獻,是兩漢之際著名思想家桓譚的《新論》,他在其中的《離世第十一》中這樣描寫:“扶風漆縣之邠亭……其民友會日,以相與夜市……”
這裡的“夜市”就是指夜間集市。
到唐朝中晚期,對夜市的記載就很明确了。
比如,詩人王建就曾在詩中描寫過:“夜市千燈照碧雲,高樓紅袖客紛紛。”“水門向晚茶商鬧,橋市通宵酒客行。”
唐時,居民區與商業區嚴格分隔,“裡”“坊”(居民區)和“市”(市場、商業區)都環以高牆,設裡門與市門,由吏卒和市令管理。
“裡”“坊”内不準交易買賣;“市”内可進行買賣交易,但有嚴格的開市、閉市制度。
夜市的真正開放、形成規模是在宋代。
宋朝首先破除了坊市制,坊市合一,如今天的一些小超市、小門市,前邊賣貨,後邊居家或生産。
宋朝政府為了繁榮市場、增加稅收,鼓勵百姓從事商業活動,把夜市時間延長至三更,到五更時又可以開早市了。
夜市未了,早市開場,間有“鬼市”,甚至還有“跳蚤市場”,這些都為夜市的發展提供了便利條件。
之後的元朝國祚較短,加之海禁鎖國,宵禁制度重新實行,夜市受到極大抑制,趨近于無。
明朝初期,國家新立,依舊仿元朝,對夜禁執行比較嚴格,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時候,天下穩定,夜市得以恢複。
明朝的夜市,盛況雖不及兩宋,但江南的夜市還是很興隆。
特别是揚州,據說從唐朝中期,随着夜禁制度的松懈,率先取消了夜禁,成為一座“不夜城”。
街市上還人來人往,川流不息,而在某坊市一座大宅裡,幾位氣度不凡的長者也聚在一桌酒菜前,一邊享受美酒美食,一邊聊天。
“閣老,今日吏部已經下文,讓刑部主事蔔相、禦史馬明谟等人外放,殷正甫執意要如此,又抓住了他們的一些把柄,實在是攔不下來。”
開口之人赫然是吏部尚書楊博,正在告知今日吏部衙門裡發生的一幕。
殷士谵是真的公開和徐階對着幹了,對于這些明顯是徐階門人斬盡殺絕,手裡捏着不大不小的把柄,若是不處置外放,就要拿人法辦。
外放,也算是把過錯翻篇,不大不小算是一個處罰。
楊博有心扣下公文,但是他清楚,能攔下一時,總不能攔下一世。
吏部不批,殷士谵直接上奏疏送到内閣去,又該如何辦?
捅出來,大家臉上更加難看。
“惟約,以後這些你都直接批了,不用考慮我這裡。”
對面坐着的正是當朝首輔徐階,在朝二十餘年,什麼風浪沒見過,看上去依舊沉穩有度的樣子。
和他們一桌的客人自然無不是朝中權貴,既有内閣閣臣張居正,也有兵部尚書霍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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