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書蘭一口次跑到了鎮口那棵老梧桐樹下。
不是趕集的日子,街上沒什麼人,也沒有等客的車。
不過沒事,這兒是主幹道,一路下去連接着十幾個村子,她等上一會,說不準就有拖拉機或牛車啥的可以坐了。
其實她家離鎮上不太遠,走路快一點,一個小時也能到。
可如今的鄉村公路還沒有鋪上水泥,昨天晚上又下過雨,路不好走,全是爛泥,她要是就這麼回去,腳上這雙鞋怕是要廢了。
她腳上這雙小皮鞋可是哥哥在市裡買了寄回來的,孟書蘭寶貝得很,一點都舍不得。
正這麼想着,身後突然傳來了一陣輕盈的鈴當聲。
孟書蘭有些意外地看過去,便聽見有人說:“你擋着路了。”
這個聲音低沉暗啞,在十月深秋裡顯得特别清冷,讓她感覺熟悉。
應該是顧寒松吧。
上輩子那個經常去醫院看望自己的人,她的同鄉,老家一牆之隔的鄰居,是他們這個小旮旯地方飛出去的金鳳凰,是十幾年後,電視跟雜志上經常出現的人物,是那些年國内最為成功的企業家,人中龍鳳。
孟書蘭揉了一下有些濕潤的雙眼,果然見到顧寒松了。
隻不過并不是她記憶中過了而立之年的顧寒松,而是青蔥歲月剛剛年滿二十歲的顧寒松。
他也不知道從何處而來,駕着個騾闆車,穿着一雙老舊的解放鞋,黑色的水桶褲配洗得泛白的藍外套,整個人灰撲撲的。
見慣了西裝革履,連頭發絲都透露着工整與精緻的顧寒松,猛然給她來個農村小夥兒版本的,老實說她有些不适應。
他的頭發怎麼那麼長,搭在額前的時候都快要将半邊眼睛給遮完了,看人的時候視線就從發梢傳過來,配上那張不苟言笑的臉,是充滿距離感般的陰郁。
二十歲的他是這樣的嗎?
時間太過于久遠,孟書蘭都有些記不清了。
按理,他倆是鄰居,應該很熟悉才對。
小時候的确如此。
從孟書蘭有記憶開始,就追在顧寒松屁股後面叫他哥哥了。
那時候孟書蘭就覺得顧寒松很厲害,他什麼都會,能下河捉魚,上樹掏鳥蛋,地裡田間一把好手,成績也好,還特别照顧自己。
孟書蘭還記得,他經常對自己笑,摸她頭上的小辮子,去公社上學的時候都會等她帶着她,有時下雨,還會為她撐傘,背她過河。
不過後兩人大了,男女有别,也就不怎麼一起玩了,顧寒松那性子也漸漸冷淡起來了。
在公社上完小學,他爺爺沒了,他辍學在家務農,她來到鎮上讀初高中,一個星期就回那麼一次,面都見不上,兩人越發疏遠了,有時候路上遇見,他甚至還會避開自己。
老實說孟書蘭心裡是有一些傷心的,就感覺這人不把她當朋友,隻跟那些男生玩,嫌棄她是姑娘家了。
再後來,她考大學上大學,他南下打拼很快将家人也接了過去,兩人直接失去了聯系。
等到重新再接觸時,已經是七年以後了,那時的他已經有所成就,還不忘家鄉,回市裡投資,因為是同村的關系,領導專程将她從基層調到前方去做接待。
那天,穿着名貴西裝的顧寒松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,哪還是以前那個窮小子啊。
孟書蘭就意識到,他們已經越來越遠,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。
那次接待,全程都有領導跟着,兩人雖然都認得彼此,卻沒機會閑聊。
孟書蘭就記得他問過一句,“他對你好嗎?”
當時她跟韓甯已經定好日子要結婚了。
這個他孟書蘭自然知道指的是誰。
她愣了下,輕聲道:“還挺好的。”那個時候韓甯的确對她不錯。
他“噢”了一聲,後面沒再交流,直到她患癌,他的生意轉向國内,兩人才重新見面。
他提着東西突然出現在自己的病房裡,以往的那些疏離不見了,問她怎麼不早些說出來,要不要去國外治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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