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運氣不錯,剛從平遠鎮出來,天空就下起了大雨,一路上并沒有遇到警察查車,就這樣有驚無險的,把兩把手槍帶回了武漢。
回到武漢之後,兩人迫不及待的到三毛家試了一下槍,因為三毛家住在郊區的平房,所以兩人叮咣的過了一把打手槍的瘾,也沒當回事。
試完槍之後,馬漢慶很滿意,那兩個女的果然沒有騙他們,确實非常給力。
馬漢慶先是把槍放在了三毛家裡,不過三毛總是手癢癢,想把槍拿出來擺弄擺弄,結果有一次不小走火了,一槍把鄰居家玻璃幹碎了。
之前他和馬漢慶試槍的時候,鄰居就問過他一次,三毛用放鞭炮搪塞過去了,鄰居知道他是什麼人,當時也沒再多問。
這下三毛有點擔心了,他怕鄰居舉報自己,就讓馬漢慶把槍拿走了。
馬漢慶拿到槍之後,并沒有去倒賣,因為他覺得這玩意帶回來并不容易,也賺不了太多錢,而且賣出去之後,一旦要出了事,自己也得跟着倒黴,就先藏了起來,說不定什麼機會就用上了。
這個機會就是搶劫,但卻不是馬漢慶挑起來的,而是三毛的另一個朋友張軍。
此張軍和湖南着名悍匪張君同名,隻差了一個字,他出生于1961年,比馬漢慶大了三歲,比三毛大了六歲。
此人的經曆挺有傳奇色彩,也可以說是比較坎坷,張軍上學的時候,不僅讀書很好,而且非常講義氣。
1979年,張軍高中畢業,第一志願報考的武漢大學。
與此同時,一個和他關系很好的高中同學,想要去當兵,希望張軍能和他一起去,張軍想都沒想就同意了,跟着這個高中同學,一起報名參了軍。
等到高考成績出來之後,張軍被武漢大學錄取,得知張軍竟然報名參軍了之後,他高中的教導主任親自跑到他的家裡勸說,張軍的父母也堅決不同意,但張軍為了兌現和同學的承諾,一意孤行,最終還是選擇去了部隊。
三年的部隊生涯很快就結束了,1982年,張軍和那個同學複員回到家裡,同學因為家裡有關系,進入了民航部門工作,而張軍則被分配到了父親的單位,在武漢市釘絲廠當了一名普通工人。
這個時候,張軍才知道後悔了,深知人生一個重要的轉折點,自己選擇錯了。
張軍帶着不滿的情緒幹了兩年,實在是受不了這種看不到希望的生活,于是在廠裡辦了停薪留職,準備幹自己的事業。
當時張軍家裡好幾個親戚都在做服裝生意,做的也很不錯,父母見他不想上班,也沒多說什麼,就想讓他跟着一起做生意,但張軍卻拒絕了,因為他有自己的夢想。
張軍的夢想很偉大,跟我的夢想一樣,那就是能成為一名作家,很快他就創作出了自己的一部開山之作,名字叫《化血神刀》。
不過張軍的才華,被時代埋沒了,當他在編輯的指導下,終于将這本長篇武俠小說完稿之後,卻被告知想要出版的話,需要拿7000塊錢。
由于當年并沒有番茄,做為一個新人作者,想讓别人看到他的書,那就必須要花這個錢。
張軍手裡隻有2000塊錢,跟家裡人要,家裡不給,那就得想點歪招了,他找了個機會,偷偷從他叔叔那裡拿走了5000塊錢。
他叔叔知道了之後,找到了張軍父母:“大侄子把我5000塊錢拿走了,你們看看這事咋整啊?”
正常發生這種事,當父母的生氣歸生氣,但第一時間把錢還回去就完了,但張軍他老爸可不一般,他覺得張軍不學無術,必須得給他個教訓,大發雷霆之後,直接報警去了。
這下可好了,書還沒出版呢,人先進去了,老爹這時候想悔也來不及了,5000塊錢已經夠判了,1985年,張軍因為盜竊罪,被判刑4年。
走進監獄的那一刻,張軍的心情低落到了極點,他恨死他老爹了,從這以後,他跟家裡人之間關系,就産生了隔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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