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至今記得那天的所有細節,記得怎麼坐上沈南逸的車,記得如何走進那座冰冷的宅子,記得玻璃窗和地闆的溫度,也記得身後人的暴烈與火熱。
不溫柔、不留情,隻是對待買來的物品那般對待他。
像沈南逸的長相一樣,魏北記得,一眼能看出的薄情。
兩人變成現實中俗套的“情夫”關系,在外人面前互不認識。沈南逸出門很少帶他,隻給錢,其他一律不聞不問。合格情人的作派。
魏北偶爾很忙,不忙的時候去夜場。他白天在家,沈南逸同在的話,必定不落下一場猛戰。
但是人就會厭倦,是人就愛嘗鮮。沒多久,沈南逸又陸續帶回其他男人。
不同在于,做歸做,留宿的很少。至少不能睡在主卧的床上。光憑這點,魏北怎麼看也算稍赢一籌。
可并不值得炫耀。都是買來的,誰比誰昂貴。
魏北能與沈南逸一起生活至今,并跟随他從京城移居錦官城,具體原因難明。可能是“日久生情”,也可能是應了那句“找最野的雞,玩最緊的B。”
隻是沈南逸總跟他講,“當初我決定要你,是因為你的後頸。”
“那晚燈光照在你的後頸上,像白瓷籠着一層紗。”
“我很想要,很想咬。”
旋轉開關,水聲戛然而止,魏北盯着鏡子裡的自己,摸了摸後頸,冷笑一聲。
他收拾完時,已經七點。窗外天光乍亮,這房子買在郊區,聽不見城市的喧嚣,亦感受不到早餐攤帶來的市井氣息。
如果魏北沒有外出拍戲,必須負責沈南逸的三餐。無論前夜玩得再過火,沈南逸總會在七點半準時起床。他瞌睡少,并且有職業需要。
沈南逸寫小說,出乎魏北意料。他且以為别人口中的南哥,無非是個富二代。
沈南逸不寫嚴肅文學,偏好豔俗,出版的書目市面上很難買,分年齡層級。他的觀念中,嚴肅文學與通俗文學的界限并不清晰,或者說大衆與文學其實密不可分。
魏北與他上床後,偶有幾次過問:“您寫的這些,不覺不入流,不覺難以擡上桌面講?”
沈南逸戳滅煙頭,薄情寡義的俊臉掩在煙霧背後。
“您演的電影,不覺下流,不覺難登大雅之堂。”
魏北:“我隻是讨口飯吃。”
沈南逸卻笑得很迷人:“不止,還是為了美與藝術。”
早餐豐盛,海鮮粥加幾碟小菜。魏北剛端上桌,瞧見樓上下來一人。男的,纖瘦,漂亮,金絲雀般叫人喜歡。
魏北實則沒有敵意,但眼神挺冷。不怪他,外邊給人笑慣了,面部肌肉僵硬,回家懶得牽動嘴角。
男人穿了衣服下樓,看樣子不打算久留。他和魏北擦肩而過時,魏北莫名生出一絲熟悉感。
不想沈南逸倒追了出來,睡袍穿得極匆忙,生怕晚一步。
“辛博歐!”
男人就停了半拍步子,很快穿鞋出門去。
魏北呆怔片刻,忽然瞳孔一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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