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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章

林風如果死了,肯定是手賤死的

王小飛,林風高一暑假的時候,寫的第一本小說《絕星酷小子》裡的主角。

那時候流行的小說裡,主角都長着一張平平無奇的臉,有人認為這樣是更能讓作者自己或者讀者代入,但林風隻覺得主角嘛,就是要平平無奇才更酷。

所以王小飛看起來雖然清秀陽光,卻不是出色的樣貌。

林風一直是一個終極外挂愛好者,而且他喜歡的不是像某影主角那樣,一定要遇到危險才能顯現,且還要主角本人擁有極強的目的性和自制力,林風喜歡的是絕對的外挂。

比如王小飛,他的故事是在一個正常的世界,但是他卻擁有一個可以飛天遁地的滑闆、能識别信息的墨鏡,靠着這兩樣東西,他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少趣事都迎刃而解。

林風看着王小飛,抹了一把臉,乜墨就坐在他旁邊,一副大房看待妾生子的模樣。

王小飛重新将墨鏡戴在臉上,說:“我也不知道我怎麼到的這兒,不過出來的時候,還看到了好幾個弟弟。”

乜墨表情微沉,他可沒忘記,王小飛一開始就叫他幺弟的事。

王小飛皺起鼻子頂了頂墨鏡,他的墨鏡能追蹤與他有關的人的軌迹和身份,所以他才能通過墨鏡,一眼就認出林風和乜墨。

林風顯然也知道他墨鏡的功效,急道:“究竟有多少人,他們現在在哪兒?”

他以前寫過不少小說,裡面不少難纏的角色,萬一都進了這裡,那一切可就亂了套了。

王小飛抓了抓頭發,“我看到的隻有四個,不知道還有沒有别人,爸爸也知道,我的墨鏡隻能追蹤見過的人,不過我看那四個都不太好對付的樣子,就躲了起來。”

他沒說的是,剛從筆記本電腦裡出來,發現自己隻是「本王無敵」的文件夾裡,第一本小說裡的人物時,王小飛是有些崩潰的。

不夠後來想想,他本就是個孤兒,是石頭裡蹦出來的還是作者「生」的,都無所謂,所以便很快接受了這個設定。

“哦,二弟出來後,發現他是一本小說主角,看起來樣子好像有些不對,爸爸你要是見到他,可得躲遠點。”王小飛道,“二弟是……嗯我看看,他的墨鏡有不到300兆的儲存功能,300兆在林風高一的時候,已經不算小了。

王小飛把「本王無敵」的文件夾拷貝了下來,墨鏡空間還剩下幾十兆了。

“有了,叫祈昊景。”

乜墨看向林風,等林風介紹。

林風眨巴眨巴眼睛,祈昊景是他在高二的暑假寫的,那時候他哥大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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