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話聽起來分外可笑,就和“明天起來一切都會好的”一樣。她那時候收不住眼淚,後來就慢慢學會了克制情緒、掩蓋住悲傷、驚慌和恐懼。因為她不是童話故事裡的小姑娘,就算她一直哭,死去的親人也再也不可能複活了。最開始過得很難,她高三,學業繁重,心緒又紛擾雜亂。業餘時間她跑去玩鬼屋,跳過那些不會讓她害怕的低級恐怖屋,挑戰連城最頂級的驚悚樂園,一遍遍地買票,一遍遍地走,隻要有一個地方讓她害怕了、控制不住情緒尖叫了,出來就給自己懲罰:抄政治課文、抄數學公式、吞芥末和辣椒。高考完有時間了,她去學格鬥。上了大學以後,她一個人去爬山,在山上躲到景區關門趕人,然後在深山老林裡面待一夜。還去找無主的墳頭,拎一瓶啤酒,跟鬼火對坐一晚上,然後告誡自己,不能害怕,不能哭,不能慌。舍友都納悶,問她為什麼要這麼折騰自己,但如果沒有這些,就不會有她今天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領了。“陳莳蘿坐在她旁邊”這件事,放在她曾經經曆過的那些事情裡面,隻是最小的一件。所以哪怕她心跳如擂鼓,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緊衣角,将那一塊布料捏得發燙,她也能維持着背對她的姿勢,沉靜地往窗外看。偶爾有燈光閃過,車窗上映出她的面孔,沉着、冷靜,古井無波。畢竟,和小偶像套近乎,激動地訴說十年來的熱愛,這不是她能幹出來的事情。======警車停了。所有的夜景都被丢在了身後,繁華鬧市裡的喧嚣人聲像霧一樣散去,警局的走廊上打下冰冷的燈光,四面慘白的牆壁逼仄壓抑,幾乎能聽見自己腳步的回聲。唐璨和陳莳蘿被帶進不同的審訊室,有值班的警察過來,分别詢問兩人案發的經過。先是唐璨。她先叙述了發現匕首的經過,在警察問她認不認識死者時,她沉默了一下,說:“見過兩次,但是不熟。”訊問的警察點點頭,追問道:“能描述一下你是什麼時候見到她的嗎?”“第一次是在城東的後巷,她借高利貸被人追債,我路過,就順便救了她。”唐璨的目光隐在眼鏡薄薄的鏡片之後,平靜内斂,毫無波瀾,“第二次是生日會開始之前,排隊安檢的時候,她排在我後面,就聊了幾句,然後就再沒見過了。”第三次見,看見的是林澄了無生氣的屍體。做筆錄的警察飛快地記下這幾條,詢問的警察不放過任何線索,又追問她:“方便告知一下你去城東後巷做什麼嗎?”“一點私事,可以不說嗎?”如果這件事和案情無關,他們的确沒有理由去探究别人的私事。警察不再追究,又換了一個問題:“兇手把匕首扔在你的座位底下,你就一點都沒有察覺到嗎?”唐璨沉默了片刻,才緩緩答道:“當時現場其實很亂,工作人員走來走去地巡場,粉絲時不時就會起哄,我一直在看舞台上,沒有注意過身邊走過去的人。如果那個人挑了一個現場很吵鬧的時候丢下匕首,我也聽不見它掉下來的聲音,而且刀刃上沒有血迹,被噴了香水,我也聞不到血腥味——在這種情況下,沒有察覺也很正常吧?”說到最後一句,她微微擡眼,看向面前的警察,目光從鏡片後閃出來,眼鋒微冷。但這眼神隻是一瞬間,她長睫很快垂下,又把視線收了回去。chapter8比起唐璨,對陳莳蘿的詢問就簡單多了。雖然今天的生日會是為她開的,但來客都是她的粉絲,大部分人她都沒有印象,因為報名時大多數人用的都是網名,真實信息都是賴真和酒店工作人員在處理,所以她根本不認識林澄,也沒聽過她的名字。兇案發生時她一直在舞台上,這一點毋庸置疑,在場的所有人都可以替她作證。她在筆錄上簽完字就被放走了,不想再麻煩賴真,于是在警局門口給家裡的司機打了電話,讓他開車來接。初秋的夜晚還不算冷,隻有些涼意随着風沁入骨血裡,她是穿着舞台上的無袖禮服來的,連外套都沒來得及拿,被風吹得發寒,隻好雙手環抱,站在門口的柱子後面避風。警局附近的路段經常堵車,她等了二十來分鐘,沒等來司機,反倒等來了做完筆錄出來的唐璨。唐璨遠遠看見門口站了一個穿白色禮服的身影,腳步不由自主地就放慢了。她不是很想上前,因為第一次和小偶像見面就遇見這麼尴尬的場面,她不知道該不該打招呼、該怎麼說話,而她本身就不太喜歡應付各種交際,尤其是這種突如其來的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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