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ldo;你出去,我的委托人沒要見你。你這是違反程序的!&rdo;鄭易想要解釋,律師一把抓過他就往外推,推搡之時,忽聽北野平靜地說:&ldo;我要翻供。&rdo;……鄭易坐到北野面前,少年卻提出一個條件:&ldo;陳念對魏萊造成的傷口不深,魏萊是被賴青殺死的。陳念不能被定罪。&rdo;鄭易尚未開口,律師插嘴:&ldo;我明白什麼意思了。你放心,假如警方要沒事找事,我可以保證幫陳念打赢官司。&rdo;鄭易也遲疑,見北野還是不說話,他終于道:&ldo;下面這句話,以我的身份是不該說的。但‐‐警方目前沒有任何陳念傷害甚至殺害魏萊的證據,尤其物證。&rdo;北野于是點了一下頭。他沒殺魏萊。他到後山的時候,魏萊已經死了。檢查她身上的傷,隻有一處傷口,非常深,沒有輕微的刺傷,也沒有别的劃傷,别的出血口。可陳念用刀傷了魏萊,所以很明顯,陳念掙紮中的那一刀刺死了魏萊。魏萊的上衣上還留着血色的手印,北野伸手比了一下大小,知道那是陳念的手。鄭易問他當時的心理狀态,北野說,很冷靜。有一瞬想報警,但很快否決。警察會調查,陳念為什麼帶刀,魏萊是否有即将要殺死陳念的主觀迹象,很可能結果是沒有。不論是魏萊對她的欺淩,還是她帶刀去見魏萊,這兩種審訊于她都會是巨大的災難。他迅速想到一個計劃,僞裝成雨衣人。他回家拿了抽屜裡母親留下的震動棒,套上安全套,制造魏萊被性侵的假象,賴青有很多件同款雨衣,剛好他借了一件還沒還,他用魏萊的指甲摳了幾道。他把她運到很遠的三水橋上遊,埋進淤泥(如果萬一被發現,他希望魏萊的屍體保存完整,讓人看出兇手是男性);上衣必須帶走,因為有手印。他知道風雨會掩蓋一路的摩托車轍,也知道沒人會去那裡,他的計劃是不會有人發現屍體。可魏萊的一隻鞋掉進河裡;而三水橋的垮塌将作業工人帶到水下。屍體被發現,他必須頂替成雨衣人了。他沒有殺害魏萊的犯罪動機,而警察遲早會查出陳念。隻有他是雨衣人,他才有殺害魏萊的動機,才能讓陳念全身而退。鄭易問他什麼時候發現賴子是雨衣人的。北野說,他第二次犯案時。那女生沒報案,後來北野把名字告訴警方以證明自己是雨衣人。那次賴青作案,刀不小心傷到自己,不敢去醫院,叫北野幫忙買紗布買藥止血。北野罵過他,叫他别再亂搞。但他又犯了第三次,還找北野買藥。他對鄭易說,他可以不殺賴青的。但,他從陳念見到賴青時恐懼的本能反應裡察覺到異樣,他隐約懷疑,當晚猥亵陳念的路人裡有賴青,但不确定;此外,他擔心賴青如果以後再犯案,真正雨衣人的身份暴露,他的計劃就全失敗了。一天深夜,他去找賴青,隻有他死,他才不會繼續犯案;隻有他不再繼續犯案,北野替代的雨衣人就無法翻案。然而,他下不去手。賴青打遊戲到半夜,正喝啤酒吃燒烤,看到好久不見的朋友,摟着他的肩膀叫&ldo;北哥&rdo;,拉他一起喝酒。賴子其實是三個裡年齡最大的,但他沒有親人朋友,在福利院總被欺負,隻有大康和北野。他有事總問北野,也不知什麼時候反叫他哥了。北野比他小,但總被叫做哥,竟習慣了對他的照顧。他下不去手。内心掙紮很久,最終他殺不了他,他和賴子說,你跑路吧。他告訴賴子,如果一直待在曦城,雨衣人的事瞞不住。他讓他離開,抛棄雨衣人身份,以後不要再犯案。犯案總有一天會被抓,這是冥冥之中的天意。即使哪天實在管不住要去招惹女人,别再穿雨衣。如果被抓,别供認在曦城犯過雨衣案。賴青聽了他的話,同意了。當時就給大康打了個告别電話。兩人最後一次喝起了酒。陳念還在家裡,北野要回去了,走前忽然決定問他,陳念被欺那晚,他是否旁觀,是否猥亵了她。尚未開口,賴青搭上他的肩膀:我聽你的。不過啊,我覺得我運氣特好。做事總不留痕迹,也沒被發現。他語氣炫耀:之前雨衣人是,後來殺人也是。北野問:殺人?是啊,魏萊啊。賴青放下酒杯:魏萊脾氣爆呀,做起來肯定有意思。她平時總欺負人,沒臉報警的,不然傳出去她沒法在圈子裡混。當時,魏萊受了傷,胸上的口子流着血,她正準備打電話找人,賴青出現,堵住她的嘴,綁住她的手腳,強暴了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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